宋慈被尊为世界什么鼻祖, 说起宋词,相信大家都不会陌生。他于1186年出生于南宋时期的宋孝宗惜春。宋词的祖先是唐玄宗李隆基开元初年的宰相宋敬,他的父亲宋恭是掌管刑狱的官员。
宋慈很小的时候,就深受父亲宋公的影响,对监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。
与我们熟悉的迪、包拯等人相比,宋慈才是真正的破案能手。国内外法医学领域的学者普遍认为,宋慈开创了法医学鉴定学科,是公认的“世界法医学鼻祖”。
但就文学造诣而言,宋词无法与宋代苏东坡等才子文人相比。虽然渴望进入仕途,努力学习,但多次进士未果。
直到南宋宋宁宗嘉定十年(公元1217年),时年31岁的宋慈终于考上进士乙,随后被朝廷分配到浙江鄞县任县令。
大器晚成的宋慈没想到的是,就在他即将到鄞县上任的时候,传来了父亲宋公病重去世的消息。
因为古代人们很讲究“诸德孝为先”,父亲在紧要关头去世,宋慈不得不暂时放弃鄞县县尉的职务,决定在父亲坟前守孝三年。
到宋词为父三年丧期结束时,他原来的位置早已被别人取而代之。
6年后,南宋宋理宗宝卿二年(公元1226年),40岁的宋词终于被朝廷召见,分配到江西信丰县任主簿。他主要负责写文件和跑腿。
但是,宋词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气馁。而是在主书的位置上一步一步的做。
1239年,500多岁的宋慈被调到广东当狱官,专门负责监督、审核官员是否及时审理案件。遇到复杂的案件,冤假错案,宋慈的立场应该是自己审理,可以理解为今天司法部门的负责人。
直到现在,宋慈才终于涉足了一个他从小就感兴趣的东西,但这个爱好在当时是很被鄙视的。
上任后的宋词也不负众望,始终坚守在工作的第一线,尤其是涉及到人民的冤假错案。他会尽力为人民做决定,尽力解决案件的真相。
宋词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,已经破了200多个当时看起来很复杂的案子,没有漏过一个案子。
1240年,宋慈被朝廷调至江西任狱官兼赣州知府,一年后又被调至知密阁任狱官兼驻湖南使。
宋慈作为一名刑事官员,负责查办案件,他的余生几乎都在处理各种案件。
宋慈堪称“世界法医学鼻祖”,因为他在办案过程中独特的处理方法,即使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,仍然具有非常重要的借鉴意义。
一是办案人员来到现场。
现在我们在电视上看到很多警匪剧,比如《重案六组》。当我们听说案件发生在哪里时,我们立即派警察到现场调查。其实这也是为了保护现场,在现场总能找到一些线索。
成为破案最关键的线索。
然而,宋词时代并非如此。一旦有人击鼓报案,当时的官员一般都会派人把尸体抬到官员的办公室检验,他们从来不会亲自去案发现场。
在办公室里,官员只询问了一些与死者有关的人,最后草草结案,以至于当时出现了大量的冤假错案。
而在宋词这里,每当有案子,他都要亲自去现场。因为他认为观察犯罪现场是破案的第一关键因素。
1238年的一天,宋词接到一份报告:
“城西门外一间茅草屋着火了,门口还躺着一具尸体。”
宋慈立即带人到现场勘查。经过调查,发现泥瓦匠是在自己家里被烧死的。在所有人都认为是意外失火的时候,宋词却不这么认为。他不理会大家的议论,继续勘察现场。
突然,一个细节引起了宋词的注意。在死者的右手边,有一个未完成的“田”字。正是这个不起眼的细节,让宋词确定此人很可能是他杀。
宋词利用酒和醋的挥发性,将酒和醋倒在地上,检验尸体的地面上是否有血迹,从而判断死者在被烧死前是否流过血。
果然,地上有血迹,进一步证实了宋词的判断。
最终,宋词在地上用未完成的“天”字找出了凶手的管家天骐。
第二,直面尸检
在古代封建社会时代,人们特别忌讳把埋好的人再挖出来,几乎没有人会允许这样。
而且宋词会给下属定一个规矩,在家属同意的情况下,开棺验尸的时候,不允许任何人戴口罩,因为棺材里飘出来的一些气味很可能会给案件的侦破带来一些帮助。
公元1232年的一天,宋词遇到了一个谜:
"当地一名青年在新婚之夜猝死。"
种种迹象表明,这个年轻人是被毒死的,但当地的县长却坚称,被毒死的人是新娘。而新娘,在县令的严刑拷打下,也承认了毒杀丈夫的罪行,已经被判问秋后。
宋慈再次翻看本案所有卷宗时,认为新娘提供的口供完全不合理,根本没有杀人动机,决定再次调查。
宋慈把已经下葬的年轻人挖出来,开棺验尸,用银簪验毒,证实是中毒而死。但到底是什么毒药,让宋词陷入了沉思。
因为当时的民间文化和民俗,绝对不能解剖尸体。
宋词想到了一个好主意。他找来一些用布包着的糯米团子,塞进死者的嘴巴、鼻子和耳朵里。这样体内的一些气体会被推出来,体内的毒素会沾染在汤圆上,但这种方法只能验证是中毒了。
但我说不出是什么毒。
宋慈再次仔细检查了死者的身体部位。他发现两条腿是不一样的。左腿明显没有右腿肿的那么大,他还在左腿上发现了两个黑色的小咬痕。直到这个时候,宋慈才确认,小伙子是被毒蛇咬死的。
恰好,住在隔壁的龚三从事养蛇工作,从而确定了凶手,从此为法医科学家树立了好榜样。
第三,利用昆虫破案
宋词不仅在自己的工作规范和工作方式上有所突破,而且开创了史无前例的“法医昆虫学”学科,即利用昆虫独有的特征来破案。
公元1240年的一天,也就是宋慈调任江西提点刑狱官兼赣州知县的时候,有人向他报案:
“在田地边发现了有人死亡。”
宋慈迅速带人来到了田地边的现场,在仔细检查了一番之后,发现身上有一处很深的镰刀形伤口,凶器很有可能就是镰刀。宋慈认定这是一起仇杀,完全可以排除了土匪抢劫杀人的可能,因为死者身上携带的钱财并未丢失。
宋慈找来了死者的妻子问话,但从妻子的口中也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,只能依靠自己独特的查案方式来破案了。
于是,宋慈命令将村里所有人家的镰刀写上自家的名字后,全部交上来。并给村民们放出话,谁家若是私藏镰刀,说明谁就是凶手,村民们只得将家中的镰刀全部上交。
尽管村民们上交来的镰刀都是干干净净的,丝毫也看不出上面沾有血迹,但宋慈却有着自己的一套侦破技术手段。
宋慈把所有的镰刀放在了地上,并将它们排列整齐,然后就坐在了椅子上等待,前来观看的村民们非常不理解。
等待了一会之后,其中的一把镰刀上招来了越来越多的苍蝇,这正是宋慈想要看到的结果,也证实了那把趴满了苍蝇的镰刀就是害人的凶器。
其实,宋慈使用的这个破案原理非常简单,他正是利用了苍蝇对于血腥和腐败物质的敏感性,人无法看出来镰刀上的血迹,但是苍蝇可以嗅出来。
这起“晒镰案”的告破,也是历史上第一例有文献记载的人类利用昆虫侦破的案件。
或许就连宋慈自己也不会想到,他开创的这一破案手段竟成为了法医学的一个分支学科,也就是“法医昆虫学”。
除此之外,宋慈还把自己所有开创的破案手法,结合自己亲手经历过的案例,写成了《洗冤集录》 一书,流传至今。
宋慈写这本《洗冤集录》 的初衷很简单,就是他自身看到过太多太多的冤假错案,希望这本书能够帮助那些真心断案的同僚们,尽量杜绝冤假错案的再次发生。
宋慈所著的《洗冤集录》 一书,是世界上第一部法医学相关的典籍,从南宋时期到清末时期,历代历代的官府都会把这本书奉为尸伤检验的必读指南。
宋慈虽然是一名朝廷的官员,甚至一度升到了正二品的级别,但由于宋慈开创的这些破案手段,频繁的与死人打交道,导致他的社会地位十分的低下,根本就得不到主流社会的重视,因此在24正史中,
几乎看不到任何关于宋慈的相关记载。
就连清朝的纪晓岚大学士奉乾隆皇帝之命编著《四库全书》 的时候,也仅仅是在摘要中提到了宋慈的著作,而对于宋慈本人却只字未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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